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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是否要办理备案登记?

发布时间:2019-12-23

浏览:704

发布者:鱼爪君

自从商标核准注册之后,该商标将是独一无二的。自然而然地,商标在可以使用了之后会有一个使用许可,那么有的朋友会问:商标使用许可是否要办理备案登记?那么接下来鱼爪知产的小编就为大家做个介绍。

商标许可备案 

根据《商标法》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商标使用许可办理备案登记所需的材料:

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2、《商标注册证》复印件、许可与被许可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各2份;

3、《商标代理委托书》2份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2份。 

商标的使用既可以是商标所有人的自行使用,也可以是商标所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被许可使用。商标使用许可是商标所有权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权利,运用得当,可使企业获益匪浅。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法律风险

1、合同当事人及法律风险:被许可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许可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按照相关规定,使用人用药品、医用营养食品、医用营养饮料和婴儿食品商标的,被许可人需提供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使用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的商标的,被许可人需提供国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被许可人是我国内地以外的,不需要此类文件。若合同当事人不符合相关规定,属于不具有法定资格的主体不适格,因此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

2、超范围许可的法律风险:被许可人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应当与该商标被商标局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相一致,不得超出商标局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范围。

3、商标使用不当的法律风险:按照规定,一些被许可人为避免商品被认为是贴牌商品,而隐瞒实际的生产人名称和产地,这种对商标的不当使用,将导致行政法律风险和民事法律风险。

4、许可合同备案及法律风险:《商标法》第43条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以上便是关于该疑问的相关内容,大家都了解了吗?商标在核准注册之后,并不代表所有的事情就全部办理完成了,后续的对于商标的保护和保障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比如商标许可备案就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手续。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内容,请关注鱼爪知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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