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下午好,欢迎来到鱼爪虚拟资产交易网!

免费注册

24小时服务热线:400-902-9915

资讯动态

聚焦行业精彩干货,深度解析知产动态,为企业提供实时资源

商标注册不能用哪些词语

发布时间:2024-01-08

浏览:271

发布者:鱼爪网

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它可以帮助企业在市场上建立品牌形象,提高产品或服务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在商标注册过程中,选择合适的商标词语是非常重要的。然而,并不是所有的词语都可以用来注册商标。那么,商标注册不能用哪些词语呢?

1. 缺乏显著性的词语

商标的显著性是指商标能够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特性。如果商标词语过于普通、常见或描述性,就会缺乏显著性,难以起到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例如,“苹果”、“牛奶”、“汽车”等词语就缺乏显著性,不能用来注册商标。

 

2. 地名、人名等公共资源

地名、人名等公共资源是属于社会公共所有的,不能被某个企业或个人独占。因此,地名、人名等公共资源不能用来注册商标。例如,“北京”、“张三”等词语就不能用来注册商标。

 

3. 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的词语

在商标注册过程中,需要考虑他人在先权利。如果商标词语与他人已经注册或使用的商标、商号、域名等在先权利冲突,就会导致商标注册失败。因此,在选择商标词语时,需要进行充分的调查和检索,避免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

 

4. 违反法律法规的词语

商标词语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不能包含淫秽、反动、歧视等内容。例如,“纳粹”、“毒品”等词语就不能用来注册商标。

 

5. 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词语

商标词语不能对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例如,“非典”、“艾滋”等词语就可能造成不良影响,不能用来注册商标。

 

总之,在商标注册过程中,选择合适的商标词语是非常重要的。商标词语需要具有显著性、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不能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不能造成不良影响等。如果你不确定某个商标词语是否可以用来注册商标,建议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以确保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 版权与免责声明:转载的文章遵循原作者的版权声明,如果原文没有版权声明,按照目前互联网开放的原则,我们将在不通知作者的情况下,转载文章,如果我们转载的文章不符合作者的版权声明或者作者不想让我们转载您的文章的话,烦请提供相关信息联系QQ: 2880605093,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