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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必须要承担什么责任?
发布时间:2019-05-14
浏览:812次
发布者:鱼爪君
商标注册是企业为了得到法律认定的商标使用权,和商标独有权,但是在市场中,难免会遇上商标侵权的问题,比如相似商标和近似商标在市场中存在,当然也有不少的企业商家会在没有进行商标注册的情况下,就使用了已注册商标的企业所使用的商标,这造成的侵权行文,对于侵权者和被侵权者都是非常不利。商标注册是个麻烦活,很多人为了降低成本,选择了直接使用他人的商标品牌,这就构成了商标侵权。下面就来讲讲现实生活中遇上商标侵权的相关问题,侵权人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一、行政责任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二、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商标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其中,侵权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果前二者都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三、刑事责任
(1)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或者人用药品商标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照《刑法》第213条,追究刑事责任。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个人销售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销售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214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套)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驰名商标标识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利用贿赂等非法手段推销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依照刑法第214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郑重提醒各位:不要因为一点小小的利益就选择侵权他人商标,这样不仅会名誉受损,还会被罚款,严重还要负上刑事责任,切莫因小失大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注册过程中,遇上侵权的问题,侵权人会承受的侵权代价有哪些的总结,相信各位对于商标侵权的问题能够有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想要了解更多有关商标注册和商标侵权的问题的,不烦到鱼爪商标进行在线客服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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