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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失败有哪些原因?

发布时间:2019-12-16

浏览:493

发布者:鱼爪君

商标从注册到商标过期有十年的时间,而在这十年的时间里,有的企业会将自己的商标过户给其他的企业或商家,商标过户、商标变更,还有商标转让都是现在很多企业选择商标购买的主要办法,这三者看似相同,却在过程中有很大的区别。因此,下面就有小编来为各位讲讲这三种商标转让方式中,应该如何注意有关商标转让失败的问题?

商标转让失败有哪些原因?.png

1、商标转让被拒绝的情况

1)盗转注册商标:即他人未经商标持有人同意,私自盗转注册商标。

2)个体执照或公司执照未年检:商标登记的企业/营业执照没有参加年检。

3)印章不符:即注册商标的印章和转让商标的印章不同,则转让失败。

4)近似商标:商标转让人如果拥有近似商标的话,需要一同转让。

5)商标未注册:在初审阶段尚未注册的商标。

6)商标未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及六个月宽展期内未提出续展申请,或商标局已注销的商标。

7)商标撤三:他人已向商标局提出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8)商标图样:擅自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的。

9)商标未变更: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以其他事项而未办理变更手续的。

2、商标转让注意事项

1)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

2)如果转让申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转让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4)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5)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6)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7)商标局对于在国外形成的文件可以要求提供经公证、认证的复印件,对于在港、澳、台地区形成的文件可以要求履行相关证明手续。

8)申请人提供的转让申请材料中有外文文件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字盖章确认。

9)商标局对转让商标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后,对于符合有关规定的,向受让人发送《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同时向国内港、澳、台除外转让人发送《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

10)商标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商标转让存在异议,要求商标局中止审查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司法机关的立案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商标局依据该申请可以要求提供公证或中止对转让商标申请的审查程序。

11)商标权利人发现其商标未经同意已经被他人转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商标局依据人民法院的裁判对该商标转让作出决定。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转让的时候,商标买卖双方进行交易时需要注意的有关商标转让的问题总结,比如什么情况会造成商标转让失败,又在什么情况下,应该注意转让的相关资料准备情况,如果各位对于商标转让时存在问题,需要及时进行解决的话,请到鱼爪知识产权进行商标转让注意事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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