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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标注册的几个小常识

发布时间:2017-11-30

浏览:10496

发布者:鱼爪君

成都素有“天府之国”的美称,因其气候宜人,再加上不急不躁的生活节奏,让很多企业都在成都落户了。企业在成都落户的首要条件就是拥有一个成都商标,而注册成都商标也是需要一定的常识的,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成都商标注册的几个小常识。


一、未注册的商标,被他人抢注后,即使你是这个商标的最先使用人,你也不能再使用这个商标。如果不早点注册属于自己的商标,那么到时候就只有为他人做嫁衣了。所以即使是在小的个体,也应当意识到要有属于自己的商标。


二、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使用的商标没有经过注册,那么使用人对于该商标就不得享有商标专用权。


三、未注册的商标,不能形成工业产权,即使你是该商标的使用人,该商标产生的无形资产也不属于你。所谓的无形资产指的是专利权、商标权等等。


四、未注册的商标,如果与在使用的中且已经注册1商标相同或者类似,那么就会产生商标侵权行为。


实际上,商标就相当于是企业商品/服务的“身份证”。而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拿”了你的商标随意使用,这让你非常气愤。但是你会发现,那些拿走你商标的人不会因为你是否注册商标而停止使用。这时,身为正品的你就需要证明“你”真的是“你”。

如果你没有注册商标,但被别人恶意抢注了,你有哪些“在先权利”。


1.在先企业名称、字号权。指已经登记、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名称受法律保护。


2.在先著作权。公民对自己的作品享有受法律保护的著作权。


3.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


4.姓名权。


5.肖像权。


6.特殊标志权。主要指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字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


7.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权。


8.奥林匹克标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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