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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注册商标转让有哪些限制因素?
发布时间:2017-11-30
浏览:10843次
发布者:鱼爪君
成都做为西部排名前列的城市,其经济活跃度也是相对较高的,而商标做为企业的标志,其经济价值也是很高的。那么商标闲置之后该怎么办呢?闲置商标转让是对商标经济价值的一种延续,在商标转让中让商标拥有新的生命力,所以小编整理了一些成都注册商标转让的限制因素。
一、成都注册商标转让的形式
1.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互相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转让形式一般都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受继转让:受继转让也分为两种情况(1)注册所有人生命结束之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2)做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者被兼并是的继受转移。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这种转让形式一般情况下发生在公有制国家,主要是哪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
二、成都商标转让的方式是什么
商标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其商标专用权转移给他人所有的行为。经过转让,转让人失去商标所有权,受让人获得商标专用权,成为商标所有权人。
三、种类类似的成都商标可以单独转让吗?
用种类似商品的商标,不得单独转让。
商标注册中指定该商标可用于两种以上的商品时,如果它们属于非类似商品,可以对每种商品的商标单独转让,但如果它们属于类似商品则应全部转让。允许此类商标分割移转,就会违反商标法的规定,造成同一商标在类似商品上有两个商标注册人同时使用,从而发生不同厂家商品混淆。
四、成都商标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转让注册商标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其转让无效。商标权转让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成立须依法律要求的形式。当事人自行转让注册商标,应视为无效,商标局可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五、成都商标如何进行转让?
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不得随意转让。商标注册人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在许可期内如将其专用权转让给第三人,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并且只能在解除原使用许可合同后,才能办理转让注册。
六、成都联合商标可以分割转让吗?
联合商标不能分割转让。联合商标是同一商标所有人基于经营需要而使用的系列商标,它具有标记近似特征。如果允许将联合商标中的某一个单独转让,也会发生两个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的情况,造成商品来源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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