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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案例分析:“旺旺”商标涉案金额高达百万元
发布时间:2017-12-11
浏览:10735次
发布者:鱼爪君
“旺旺”品牌早已被人们所熟知。为获取经济利益一些不法商家正是利用这点,明知道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依旧故意伪造,构成了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
经过查处,涉案商标竟然高达990万个,这些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的商标就被贴在了一个个假冒商品上然后再进行泼出售,这种行为给名牌企业带去了很大的损失。
2014年3月起柯某、吴某在晋江市罗山街道缺塘社区经营了一家名为晋江世和彩印有限公司。而柯某主要负责购买原材料、发放工资等,吴某则负责联系客户、安排生产等,二人约定了盈利按照55%、45%的比例来进行结算。
2014年4月24日公安机关查获了该生产的窝点,并当场扣押了印有“旺旺碎冰冰”“旺旺全身娃娃图”等印有“旺仔”“旺旺半身娃娃图”等注册商标标识的“QQ糖”包装卷膜245卷、注册商标标识的包装卷膜1430卷、印有“阿尔卑斯”注册商标标识包装卷膜120卷、印有“阿尔卑斯”注册商标标识的包装袋130000个及用于印制上述商标标识的版辊14根。
经统计涉案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共计有990万余个。2014年5月19日柯某、吴某便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经审理晋江市法院认为被告人柯某、吴某作为该公司的直接负责人员,违反了商标管理的法规,非法制造他人所注册的商标标识,其行为均已经构成了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
据此该院依法认定了被告人柯某犯了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知道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仍然故意伪造,或明知违反了注册商标标识印制委托合同的规定,仍然过量地来进行制造)这不仅仅是损害了注册商标标识所有人的利益,也可能会涉及到食品安全的问题,一旦销售进入市场,会对消费者造成潜在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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