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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保护的重要性:商标保护,刻不容缓!

发布时间: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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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鱼爪君

2002年,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注册“现代”商标的时候,发现“现代”商标早已被一个叫章鹏飞的人注册了。不得已,使用现代汽车在浙江的总经销权换来了“现代”商标,被估价为4000万,而章鹏飞在浙江杭州开的一家现代汽车4S店,在当年营收4个亿。


2012年,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的商标纠纷案件闹得沸沸扬扬,就是因为“ipad”商标被深圳唯冠持有,最终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达成协议,苹果公司向深圳唯冠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买下了“ipad”商标,折合人民币约4亿元啊!

商标保护的重要性:商标保护,刻不容缓!

2016年,广东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显示:广东银一百创新铝业有限公司破产案,其“金一百”、“银一百”系列共计35枚商标以超起拍价9倍的价格成交,成交价人民币502万元。


从以上案件可以看出,拥有一枚好的商标,确实可以赚钱!那么没有“注册商标”,会出现什么情况呢?


情况一:不注册,一直在侵犯他人商标权


《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我们正在使用的商标未注册,可能与他人已注商标相同和近似,已经侵权了自己却不知道。


当我们的行为确定侵权后,将被迫停止经营,并且确定侵权所获得的营业收入后,需要赔偿被侵权方营业收入的一到三倍,也就是说有可能因为侵权别人的商标,不但把挣的钱赔掉,还要背上债务。


情况二:不注册,他人注册后自己不能再使用


当初没注册商标,当被居心不良的人发现并将商标恶意抢注后,我们作为最先使用商标的人,反而不能再使用,必须停止经营活动,否则将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

商标保护的重要性:商标保护,刻不容缓!

当人家反过来告你侵权时,即使你能证明对方是恶意抢注,那你付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也是无法想象的,更何况这场官司你也不一定能赢。


总而言之,对于普通的企业而言,使用商标挣一个亿很难,但是赔到一个亿可能只是因为一个小小的商标问题。因此,各位创业者们,企业未动,商标先行,商标保护,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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