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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说》商标遭盗用,爱奇艺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00万
发布时间:2017-12-19
浏览:10400次
发布者:鱼爪君
随着《奇葩说》在网上不断的走红,商标被盗用的问题也在不断发生。近日,爱奇艺将一家科技公司告上法庭,并且要求索赔200万元。
12月18日,海淀法院发布案件快报,因认为北京雪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允许制作 “营销奇葩说”节目、创设“营销奇葩说”微信公众号,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以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将北京雪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并索赔200万元。
原告诉称,“奇葩说”是由原告投资、制作、推广、播放的中国首档说话达人秀视频节目,对外宣传的口号是,旨在寻找华人华语世界中,观点独特、口才出众的“最会说话的人”。
自2014年11月29日《奇葩说》在爱奇艺独家播出以来,一直受到了观众的持续热捧,并被媒体多次作为网络视频栏目典范进行报道,在网络视频观众、综艺节目观众等受众群体中具有极高的知名度。经合法授权,原告享有第16260183号“奇葩说”注册商标专用权许可使用权。
而被告拥有“雪领新媒体”网站、“雪领”、“雪领网络”和“营销奇葩说”微信公众号,宣称“营销奇葩说”是其打造的“国内首档直播+视频+音频+图文形式的营销大咖访谈”栏目,对外宣传的口号是:旨在寻找在营销领域观点独特、口才出众的“最懂营销的人”。在推广“营销奇葩说”栏目相关的文章中,大量使用含有“奇葩说”的字样。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而且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违背了公认的商业道德,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判令北京雪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并不得使用含有“奇葩说”字样的栏目名称、节目名称、微信公众号名称,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并在“雪领新媒体”网站首页上端、微信公众号“营销奇葩说”连续7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在《新京报》中缝以外版面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事实上,今年以来,这已经不是爱奇艺首次因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将“侵权企业”诉至法院。
据悉,今年8月,爱奇艺因认为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发表侵权文章构成不正当竞争,将其诉至法院,索赔500万元。
而今年11月,爱奇艺与台州爱奇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关于“爱奇艺”字号纠纷案以胜诉告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台州爱奇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三十日内变更企业名称,并向爱奇艺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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