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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 MA注册为商标?马云强势说NO,结果……

发布时间:2018-01-20

浏览:9629

发布者:鱼爪君

中国人的法定姓名应该是中文,但是英文名被注册为商标之后,是否有姓名权保护呢?


熟悉马云的朋友都知道,马云的英文姓名叫JACK MA,阿里巴巴集团也申请了如下两类商标。


但是呢,有一个也姓马的朋友也注册了这个商标:


在答辩书中,阿里巴巴两手准备:


首先是从商标近似入手。阿里巴巴认为这枚商标与阿里巴巴申请的两枚商标构成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其次,马云是申请人创始人、法定代表人、董事局主席,在全球电子商务领域享有崇高声誉、巨大知名度。


被申请人未经许可,将马云英文名“JACK MA”申请注册商标,损害了马云的姓名权,具有主观恶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争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误导公众,产生不良影响。


而被申请人马绵捷则未在规定期限内答辩,“JACK MA”被宣布无效!


商评委经过审理后认为,这枚商标并没有与阿里申请的两枚商标构成商品或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但是,在关于姓名权的问题上,申请人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中文姓名“马云”与其英文名“JACK.MA”对应且在争议商标注册申请日之前,于电子商务、互联网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为广大公众所熟知。


本案争议商标由外文“JACK.MA”构成,与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马云先生的英文名“JACK MA”字母构成、呼叫相同。且被申请人未陈述其使用“JACK.MA”这一姓名作为商标注册的合理理由。


争议商标使用于“电源材料(电线、电缆)”等商品上,易造成相关公众误认为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存在特定关联,从而对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权造成损害。

  

申请人于2016年12月28日对第13733662号“JACK MA”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委依法受理。依据《商标评审规则》第六条规定,我委组成合议组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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