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早上好,欢迎来到鱼爪虚拟资产交易网!

免费注册

24小时服务热线:400-902-9915

资讯动态

聚焦行业精彩干货,深度解析知产动态,为企业提供实时资源

“浪漫香榭丽”与“法国香榭丽”的商标近似之争

发布时间:2018-01-25

浏览:9625

发布者:鱼爪君

小编今天闲来无事逛网站的时候发现,拥有“浪漫香榭丽”商标的上海彗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7日对广州丽奇化妆品有限公司第3581180号“香榭丽shamsely及图”商标(称为争议商标)提出撤销商标注册申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受理。

“浪漫香榭丽”与“法国香榭丽”的商标近似之争

“浪漫香榭丽”提出争议的主要理由是:对方商标与自己商标在音,行,义等多方面都极为相似,并且在所指定的商品范围非相同即相似,并且商品有着相同的销售渠道与销售对象,极易使得消费者混淆。“浪漫香榭丽”认为后者的行为是恶意的傍名牌行为,这种注册将淡化自己商标的显著性,扰乱市场秩序。根据《民法通则》第四条,《商标法》第九条,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浪漫香榭丽”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裁定撤销对方争议商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理查明,“浪漫香榭丽”商标申请在先,并且争议商标的主体显著部分:汉字”香榭丽“与”浪漫香榭丽“的主要识别部分”香榭丽“在含义上没有明显差异,并且双方商标分别指定使用在化妆品,香皂,牙膏等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消费者不易区分,两商标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浪漫香榭丽”与“法国香榭丽”的商标近似之争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争议商标“香榭丽shamsely及图”商标予以撤销。此次近似商标之争,以“浪漫香榭丽”商标大获全胜就此落幕。


* 版权与免责声明:转载的文章遵循原作者的版权声明,如果原文没有版权声明,按照目前互联网开放的原则,我们将在不通知作者的情况下,转载文章,如果我们转载的文章不符合作者的版权声明或者作者不想让我们转载您的文章的话,烦请提供相关信息联系QQ: 2880605093,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