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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克经典“Jumpman”商标被告“偷窃”,难道“Jumpman”商标真的是“偷”的?
发布时间:2018-03-06
浏览:8790次
发布者:鱼爪君
耐克经典的Jordan Brand 标志性的“Jumpman”商标开创了AIR JORDAN 系列历史。然而耐克却因为这个简单的 Jordan Brand 的 Jumpman 飞身扣篮式商标图案,深陷2年多的版权纠纷。
小编查询资料了解到,耐克这个成功的一个 商标设计灵感来源于一张照片。1985 年纽约摄影师 Jacobus Rentmeester 以 15000 美元的价格将照片卖给了 Nike,并表示根据双方当时的协议,他以为 Nike 只会将照片用于球鞋的鞋宣传广告,不料 Nike 却将它转变为注册商标并沿用至今,于是2015 年将 Nike 告上法庭。
耐克对此的回应是示“Jumpman”商标与作者所拍的照片并不存在足够的相似性。二者的区别很多,包括 MJ 手和腿的位置等,而最关键的一点是,Jacobus 所拍摄的是一张全彩照片,而该 商标 仅仅只是一个剪影。
法院经审理后,同样认为 Jacobus 的照片与“Jumpman”商标 并不相似,它们具有不同的背景、光照等视觉属性根据美国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当两张图片“几乎完全相同”的情况下才被视为侵犯版权。事实上,这位摄影师直到 2014 年 12 月才在 U.S. Copyright Office 注册了这张照片的所有权。
总之,最后的结果是耐克大获全胜!想买Jordan Brand 系列鞋款的亲们,别担心你们的飞人商标还在!
1988年的全明星灌篮大赛上,Michael Jordan凭借那记罚球线起跳灌篮,奠定了自己在NBA全明星赛历史中的地位。向“Jumpman”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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