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鱼爪公众号
因将“来永和豆浆”简称为“永和豆浆”被判商标侵权
发布时间:2018-06-01
浏览:47817次
发布者:鱼爪君
胶南市来永和豆浆店就是将其的商号简称为知名品牌“永和豆浆”而造成商标侵权纠纷,近日,法院作出了二审判决,该店败诉。
纠纷缘由:
近日,“永和豆浆”起诉了一家名为“来永和”的豆浆店。双方对簿公堂,目前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已经生效。让我们回顾一下这次商标纠纷的缘由和经过吧。
永和食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变更为永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弘奇永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已经被该公司授权独占使用包含第10536544号、第4033258号商标在内的七个注册商标,因此原告是有该商标的合法所有权,因而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维权。基于这个背景和前提,原告认为,被告没有经原告的商标许可授权,就擅自在日常的经营服务推广中使用“永和豆浆”字样,该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所有权。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合计10万元。对此,被告观点认为被告公司早在2004年就已经注册登记“胶南市来永和豆浆店”的商号,现在只是将商号进行简称而已,并没有构成侵权。
对于这起因对商号进行简称导致的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一审黄岛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享有第10536544号“永和豆浆”、第4033258号注册商标专用权,而被告在经营过程中将“永和豆浆”单独使用,导致侵权了原告商标合法所有权,最终一声法院综合两者的说法进行了判决,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合计8万元。近日,两者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阶段达成和解,判决开始正式生效。
因此,大家在经营时及时合法地注册商标,只有已经注册的商标才真正的稳妥可靠。否则如果贪图方便将公司企业商号名称直接拿来当商标使用,一旦造成侵权,可能对公司就会损失惨重!
* 版权与免责声明:转载的文章遵循原作者的版权声明,如果原文没有版权声明,按照目前互联网开放的原则,我们将在不通知作者的情况下,转载文章,如果我们转载的文章不符合作者的版权声明或者作者不想让我们转载您的文章的话,烦请提供相关信息联系QQ: 2880605093,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文章标签:
相关文章推荐
精品商标推荐
更多鱼爪网虚拟资产交易平台: 鱼爪智企 鱼爪知识产权 鱼爪传媒 鱼爪权易网店
Copyright © 2017-2024 四川鱼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5825号-8
yuzhua.com 增值业务许可证 川B2-20201155
川公网安备 51010502011569号
成都鱼爪智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与大象飞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提供专利服务支持 客服邮箱:ct@yuzhua.com 或致电:400-902-9915
防止不法分子冒充平台客服,您可以在这里验证客服真假 !
您的专属验证码已发送给指定客服,客服未出示前,请不要主动泄露哦!
*请要求客服先出示验证码
需双方验证码一致,才可认定为我司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