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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价商标转让有哪些无效行为?

发布时间:2019-11-29

浏览:575

发布者:鱼爪君

进行商标转让的人越来越多,大众对商标的重视度也在不断的提升,商标出现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与企业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现在很多人在进行商标转让时,不免会看到有特价商标再出售,这时会有很多人有疑惑,特价商标是否靠谱,其实特价商标也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只要在交易过程中,注意相关事项就可以,但仍然会存在无效的情况,接下来,鱼爪商标平台就为大家讲述特价商标转让有哪些无效行为?

特价商标转让.png

1.商标注册证失效

一般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并在六个月宽展期内未提出续展申请,或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或商标局已注销的商标。

2.转让擅自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的标识

注册商标是经国家商标局审定备案的,使用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擅自进行变更的注册商标不得转让,且不受法律保护。

3.擅自更改注册人名义、地址等

注册人的名称、地址具有独一性和确定性的特征,是确定注册商标专有权所有者的重要依据,不得随意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受法律保护。

4.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

注册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可能已被大众所熟知,消费者可能将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商品联系起来。在注册商标转让时,尤其容易引起混淆和误认。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避免混淆和误认,法律规定: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近似或相同的商标没有一并转让

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否则,容易给消费者造成混淆与误解,丧失保护商标专有权的意义。因此,法律规定,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特价商标无法有效进行转让的相关原因,在实际交易中,我们通过对商标的状态以及商标注册人进行多方面考察,若商标出现某些问题,应及时停止交易,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更多关于商标转让问题,请及时咨询鱼爪商标平台客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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