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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类商标转让会受到哪些情况的限制呢?
发布时间:2020-07-14
浏览:444次
发布者:第六类商标转让
其实现在很多企业和个体都喜欢通过购买注册商标转让的方式来获取商标,这样更加安全、快捷,但是在商标转让也会受到一些情况的限制,不是说转让就转让的,很多人都不清楚这一点,导致商标转让失败了,下面,鱼爪知产就带大家了解了解会有哪些情况限制第六类商标转让,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注册第六类商标的转让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任何人或者申请商标的权利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同意,任何商标转让方式或不当转让交易均属无效。
2、转让第六类商标时,双方必须签订注册商标转让协议,并同时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法》规定:“转让商标申请程序由受让人办理。因此,如果转让委托人根据商标代理人的委托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委托人将仅是代表注册商标受让人的意愿。未经注册商标使用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注册商标的转让属于无效转让。”
3、在转让第六类商标的过程中,任何一方都必须清楚地知道注册商标的转让人是否在与被转让商标相同的商品或服务中拥有其他注册的近似商标。如果有的话,必须一起转让。否则,商标局对第六类商标转让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给注册商标转让方造成损失。
4、当一个第六类商标的注册所有人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时,转让注册商标前,必须经注册商标共同所有人确认,否则转让无效。
5、如果该第六类商标以前已被他人批准使用,则该商标在转让前须经被批准人同意方可转让。否则,商标局将不同意转让该注册商标。除非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有约定,注册商标的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
6. 第六类商标的受让人必须具有商标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必须是依法成立并能按规定运作的法人或主体权利组织。如果受让人是个人的,就必须拥有相关的营业执照或是个体经营户。
以上就是鱼爪知产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第六类商标转让受到限制的一些情况,由此可见,商标转让也不是说转让就转让的,也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如果大家不太了解相关的信息的话,建议大家选择专门的商标代理机构帮助我们转让,这样更加快捷、安全,鱼爪知产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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