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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商标是禁止注册的,各位有没有兴趣了解一下!

发布时间:2020-07-28

浏览:537

发布者:商标注册

通过商标注册这一途径,企业可以很快获得商标专用权以及商标的附带价值,商标不仅仅是企业的品牌而且象征了企业的文化以及大众的信任度以及欢迎度,对品牌的推广宣传以及价值凝练都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对此,下面就由鱼爪商标平台为各位讲讲哪些商标是禁止注册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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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绝对禁止条件:

首先,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其次,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9)地理标记:商标使用地理标记,而又非来自于该地区的违法。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1、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

2、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

3、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再次,商标法规定(11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再次,商标法规定(12条)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结果,商标法规定(13条)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以上就是鱼爪商标平台为各位讲解的有关哪些商标是禁止注册的介绍,相信各位对于哪些商标是禁止注册需要注意和了解的事项,可以有一定的认识,若各位还想要了解更多有关商标注册的问题,欢迎到鱼爪商标平台进行相关问题咨询吧!更多关于商标注册的资讯,欢迎到鱼爪商标平台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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