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鱼爪公众号
干洗剂属于商标转让的哪一类?
发布时间:2017-11-15
浏览:11040次
发布者:鱼爪君
如今随着商业经济网络一体化,越来越多的选择在网上进行商标转让交易。
干洗剂属于商标分类表中的第三类主要包含一些清洁制剂和化妆品,像生产和销售日用品和化妆品的厂商。
第三类尤其包括:—人用或动物用除臭剂;—室内芳香剂;—化妆用卫生制剂。
本类尤其不包括:—清洁烟囱用化学制品(第一类);—生产过程中用的去渍制剂(第一类);—非人用、非动物用除臭剂(第五类);—磨石和砂轮(手工具)(第八类)。
第三类的类似群组有:
0301 肥皂,香皂及其他人用洗洁物品,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
0302 清洁、去渍用制剂
0303 抛光、擦亮制剂
0304 研磨用材料及其制剂
0305 香料,香精油
0306 化妆品(不包括动物用化妆品)
0307 牙膏,洗牙用制剂
0308 熏料
0309 动物用化妆品
0310 室内芳香剂
转让商标:风险非常小,转让的商标本身就是国家商标局已经批准的注册商标,已经得到了国家商标局的认定,所以不存在国家商标局因近似驳回商标的可能性。转让商标,只需要转让双方通过代理机构到国家商标局进行备案,受让人就能得到商标的注册证,拥有商标的所有权。
* 版权与免责声明:转载的文章遵循原作者的版权声明,如果原文没有版权声明,按照目前互联网开放的原则,我们将在不通知作者的情况下,转载文章,如果我们转载的文章不符合作者的版权声明或者作者不想让我们转载您的文章的话,烦请提供相关信息联系QQ: 2880605093,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文章标签:
相关文章推荐
精品商标推荐
更多鱼爪网虚拟资产交易平台: 鱼爪智企 鱼爪知识产权 鱼爪传媒 鱼爪权易网店
Copyright © 2017-2024 四川鱼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5825号-8
yuzhua.com 增值业务许可证 川B2-20201155
川公网安备 51010502011569号
成都鱼爪智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与大象飞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提供专利服务支持 客服邮箱:ct@yuzhua.com 或致电:400-902-9915
防止不法分子冒充平台客服,您可以在这里验证客服真假 !
您的专属验证码已发送给指定客服,客服未出示前,请不要主动泄露哦!
*请要求客服先出示验证码
需双方验证码一致,才可认定为我司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