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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的基本常识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11-29
浏览:626次
发布者:鱼爪君
大多数都知道商标的重要性,也都知道要去注册商标,但是对于商标注册的相关信息了解那可谓是少之又少,当在注册中遇到问题时,才会去寻求帮助或是现去查阅。商标注册的难度相对来说较大,可能一不小心就因为某些小问题而导致注册失败,因此这就需要商家们掌握注册的基本常识,下面鱼爪就为大家详细解析商标注册的部分基本常识。
1.注册商标的使用期限是多久?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当商标即将有效期满,商标注册人就要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或期满后六个月办理宽展手续,然后就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并且每次续展注册的商标有效期为十年。
2.注册商标能够使用在公司所有商品上?
首先我们需要清楚,这个是错误的观点,注册商标并不是能够使用在公司所有商品上,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仅以使用商标证上载明的商品为限。公司的其他非商标证上载明的商品使用注册商标,不受商标法保护,不享有商标专用权。
3.注册商标应如何正确使用?
在使用注册商标时,不得擅自随意改变注册商标的标识,注册商标有指定颜色的,应按该指定颜色使用商标,不得随意改变颜色。商标注册人主体名称变更、地址变更的,应当及时提交商标变更申请。
4.什么是商标优先权?
商标优先权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其商标注册在申请日期上享有的优先权。
①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初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②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初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5.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在外国使用是否得到同样保护?
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在外国是无法享受到同样的保护的。因为注册商标的权利行使是具有地域性的,注册商标仅在注册地国享有商标专用权。如其需要将注册商标使用在他国使用,在其出口的商品上使用,应当另行向该使用地国申请注册商标。
以上就是鱼爪商标平台为大家整理的商标注册基本常识,其实关于商标注册,还有许多需要注意的小常识,这些都是需要大家一一了解的,这样才能在注册过程中更加熟悉相关流程注意事项,才能更加顺利的进行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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