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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巧啊!你也来申请注册商标啊?而且还跟我的近似了?

发布时间:2018-06-06

浏览:47917

发布者:鱼爪君

早在2017年商标注册申请量已达574万+件,商标申请量如今还在与日俱增。如果同一个商标名称在同一天被不同的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也不足为奇。但如果真的遇到同日申请商标注册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呢?

商标注册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我们透过商标法可以看出,商标初步审定的是申请日期在先的商标,通俗的说就是谁先注册就初步审定谁的。所以申请日期很重要,如果比后一个申请人多几分钟时间也算数。


1.对于出现商标同日申请的情况,商标局会首先向涉及同日申请的申请人发出《商标注册同日申请补送使用证据通知书》。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提供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明,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包装或交易书上,或者已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和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过的证据,提供的使用证明要充分显示出使用的日期。在多个同日申请人均提供有效证据的情况下,提供的使用证据就只能以早取胜,也就是说谁先投入使用谁取胜,所以商标注册人要在使用初期就留存相关的证据。


2.在提供的证据都无效的情况或不能证明使用在先的情况,商标局商标局将向各申请人发出《商标注册同日申请协商通知书》,要求各商标申请人就同日申请的商标进行自己协商。


3.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协商未果或未能提供有效合同,商标局将向各方申请人发出《商标同日申请抽签通知书》,要求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商标同日申请抽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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